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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间乐社的历史地位

试论民间乐社的历史地位

作     者:陈超平 

出 版 物:《南国红豆》 

年 卷 期:2005年第6期

页      码:13-15页

摘      要:民间乐社,顾名思义是民间音乐、曲艺、戏剧在社会上存在的一种组织形式;它最初由家庭式的三、五、七人的小私伙局发展到家族式的一、二十人的大私伙局,再发展到乡村式或者街道式的三、几十人不等的注册团体而成;它的活动方式是由无序到有序, 从家中或者祠堂到有一个专设的固定场所,从自娱自乐到有组织的向社会公开演出。民间乐社包含有私伙局的性质,但又不等同于私伙局;可以这么说,私伙局是民间乐社的“初级形态”。

主 题 词:戏曲艺术 粤剧 民间乐社 未来戏曲 历史地位 古典美 现代美 娱乐方式 艺术形态 剧团 

学科分类:1303[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 13[艺术学] 

馆 藏 号:20310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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