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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特丹规则》对无单放货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影响

《鹿特丹规则》对无单放货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影响

作     者:祁欢 Qi Huan

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北京100088 

出 版 物:《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0年第25卷第6期

页      码:56-62页

摘      要:无论是现有国际公约,还是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一般都认为凭正本提单交货是承运人执行运输合同的一种强制性义务。但是,由于船速提高等方面的原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一直是困扰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主要问题之一。《鹿特丹规则》试图设计一套合理的制度使无单放货合法化,但其无单放货的规定与当前航运实践中的习惯做法是根本不同的,也会对中国《海商法》的修订产生影响。

主 题 词:鹿特丹规则 无单放货 提单 可转让运输单证 不可转让运输单证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02[经济学-财政学类] 02[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020205[020205] 08[工学] 082303[082303] 0823[工学-农业工程类] 

核心收录:

D O I:10.3969/j.issn.1009-6116.2010.06.011

馆 藏 号:20310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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