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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通关一体化格局下纳税争议及其救济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

关于全国通关一体化格局下纳税争议及其救济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

作     者:黄玲 Huang Ling

作者机构:南京海关隶属扬州海关 

出 版 物:《海关法评论》 (Review of Customs Law)

年 卷 期:2020年第9卷第1期

页      码:111-123页

摘      要: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于2017年7月1日起全面推开,海关总署税收征管中心①正式运行,税收征管方式改革同步推进,形成了"中心—现场"的税收征管作业模式,对纳税争议及其救济制度也产生了影响。从主体和行为两个方面考察,税收征管中心作为海关总署的内设机构,其税收征管行为应视为海关总署的行为,由海关总署承担法律责任,发生纳税争议时,救济途径相应改变,无形中增加了纳税义务人寻求救济的难度和成本,突破了现行法律的规定。对此,建议对现行的行政诉讼管辖制度进行重新设计,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主 题 词:全国通关一体化 税收征管中心 税收征管方式改革 纳税争议 救济制度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3[030103] 

馆 藏 号:20310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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