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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何以进入“社会”?——重思马克思社会研究方法论的哈耶克视角

“辩证法”何以进入“社会”?——重思马克思社会研究方法论的哈耶克视角

作     者:王时中 Wang Shizhong

作者机构:南开大学哲学院暨政治哲学与和谐社会建构研究中心天津300350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四以来科学观念的变迁与马克思主义的深度中国化研究”(19BZX019)的阶段性成果 

出 版 物:《南京社会科学》 (Nanjing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1年第2期

页      码:43-51页

摘      要:社会是现实的人的现实的活动,如何表述"社会"的客观性与能动性的双重内涵,是社会研究中的难点。哈耶克在批判"自然"与"人为"二分的基础上,为社会研究构造了"自生自发的秩序"这个"第三范畴",以此批判"建构论理性主义"夸大人的理性设计能力所导致的一系列谬误。如果将哈耶克的"进化论理性主义"与"建构论理性主义"的对立纳入到近代以来意志主义传统与理智主义传统的互动关系中,则不仅可以揭示哈耶克批判"建构论理性主义"的意义与限度,还能通过对哈耶克的"秩序形式"与马克思的"价值形式"之间相似性的考察,对马克思研究社会的"辩证法"作出更为清晰的提炼与阐释。马克思的"辩证法"将"拜物教"批判与"自由人联合体"的理想有机关联起来,不仅有效地克服了哈耶克批判"建构论理性主义"的疲软乏力,而且还为社会研究开辟了一个全新的领地。

主 题 词:自生自发的秩序 建构论理性主义 辩证法 哈耶克 马克思 

学科分类:030504[030504] 01[哲学] 010101[010101] 03[法学] 030501[030501] 0101[哲学-哲学类]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核心收录:

D O I:10.15937/j.cnki.issn1001-8263.2021.02.005

馆 藏 号:20310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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