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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与租赁权之冲突解决--以《民法典》第405条为背景

抵押权与租赁权之冲突解决--以《民法典》第405条为背景

作     者:柯思萌 KE Si-meng

作者机构: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出 版 物:《哈尔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arbin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21年第42卷第3期

页      码:56-59页

摘      要:抵押权与租赁权冲突解决之请求权依据主要见于《物权法》第190条,《民法典》第405条对该条进行了更新和补正,确定了“抵押权设立前”的判断时间点,增加了“转移占有”要素,于规范设计层面而言,有一定可取之处,但仍然存在不足。实际上,时间节点的选择应当以“完成登记”作为分水岭,如此方能提高冲突解决的效率,另外对于租赁权的公示形式也当修正为“登记”方式,以更好地解决抵押权和租赁权的冲突,实现《民法典》分编立法的科学化。

主 题 词:《民法典》 抵押权 租赁权 登记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D O I:10.3969/j.issn.1004-5856.2021.03.014

馆 藏 号:20310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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