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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系基因编辑技术的刑法规制

生殖系基因编辑技术的刑法规制

作     者:詹红星 叶梦燕 ZHAN Hongxing;YE Mengyan

作者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基  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辅助生殖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13YBB223) 

出 版 物:《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21年第26卷第3期

页      码:69-77页

摘      要:“基因编辑婴儿”案件的发生表明生殖系基因编辑技术谬用行为刑法规制的必要性。生殖系基因编辑技术的人类临床应用存在安全风险、社会管理失序风险和伦理风险三大风险。面对这些风险,刑法应当禁止对生命健康法益造成侵害的生殖系基因编辑技术的应用行为,有选择性地规制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生殖系基因编辑技术的应用,并慎重回应生殖系基因编辑技术所涉伦理问题。为应对基因编辑技术带来的挑战,刑法应当在兼顾谦抑性的同时,设计相关罪名,对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主 题 词:生殖系基因编辑技术 刑法规制 风险审视 《刑法修正案(十一)》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4[030104] 

D O I:10.3969/j.issn.1674-117X.2021.03.010

馆 藏 号:20310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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