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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三条的完善

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三条的完善

作     者:李铁喜 杨云君 LI Tiexi;YANG Yunjun

作者机构:惠州学院政法学院广东惠州516007 

基  金: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2020GXJK419) 

出 版 物:《长春大学学报》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21年第31卷第7期

页      码:90-94页

摘      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作为集成电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集成电路产业作为国家高端制造战略性产业受到重视而日益受到重视。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均存在制度适用设定错位以及与知识产权法基本原则——利益平衡原则相违背等瑕疵。可以参照《专利法》和《商标法》有关规定,构建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无效宣告制度以及善意不赔偿制度对该两条款进行完善。

主 题 词:集成电路 布图设计 无效宣告 善意不赔偿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馆 藏 号:20310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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