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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社会企业立法模式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欧洲社会企业立法模式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作     者:王琰萍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出 版 物:《审计观察》 (AUDIT VISION)

年 卷 期:2021年第6期

页      码:88-93页

摘      要:社会企业作为一种解决社会问题、增进公众福利的新模式,近年来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目前在欧洲范围内,关于社会企业有比利时的"具有社会目的的公司"(Vennootschap met Social Oogmerk,简称VSO)、英国的"社区利益公司"(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y,简称CIC)和希腊的"社会合作企业"(Social Cooperative Enterprise,简称SCE)三种法律模式,虽然在具体制度设计上有些许不同,但它们都立足于帮助社会企业实现社会效益、对利润进行有限分配、重视对管理者的监督与问责、决策时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这些做法为我国社会企业立法提供了借鉴。

主 题 词:利益相关者 社会企业立法 社区利益公司 企业立法模式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馆 藏 号:203103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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