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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337条款下国内产业要件的判例释义

美国337条款下国内产业要件的判例释义

作     者:常雁 CHANG Yan

作者机构: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情报研究所北京100037 

出 版 物:《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arb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14年第4期

页      码:109-114页

摘      要:适用美国337条款的前提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必须证明其已经在美国建立了或正在建立与专利、版权、商标、或设计保护有关产品的产业,该要求即所谓的国内产业要件。而在美国《1930年关税法》337条款下,对"国内产业"术语并无明确的界定。近年来,美国337调查数量猛增,截至2013年底,中国已连续12年位居美国337调查之首,337调查无疑已成为中国产品出口美国的最大贸易壁垒。正确掌握337条款下的"国内产业要件"更加迫切。

主 题 词:337条款 国内产业 技术标准 经济标准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D O I:10.3969/j.issn.1671-7112.2014.04.018

馆 藏 号:20310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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