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工作型合宪性审查制度的程序设计 收藏
工作型合宪性审查制度的程序设计

工作型合宪性审查制度的程序设计

作     者:李少文 LI Shaowen

作者机构: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教研部 

基  金: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校级课题“关于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实现路径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 

出 版 物:《法学评论》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1年第39卷第5期

页      码:24-37页

摘      要: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增设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以之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主要机构,意味着我国在合宪性审查制度建设方面采取了立法权模式,这将导向一个工作型制度。工作型合宪性审查制度的程序可以概括为"一个目标、两个入口、三个主体、四个动因、五个机制"。在这种设计方案下,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要发挥法案分类这一前置程序和合宪性确认、合宪性讨论、合宪性质疑等主要程序以及备案审查动因的提请、广泛主体参与动因的提请、行政诉讼合宪性先决动因的提请等附属程序的作用,实现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的审议民主化目标。这将是一个集中、统一、权威、专业、高效的合宪性审查制度,有利于真正有效落实和维护宪法权威。

主 题 词:合宪性审查 审议民主 宪法工程 司法审查 集中审查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3[030103] 

核心收录:

D O I:10.13415/j.cnki.fxpl.2021.05.003

馆 藏 号:203104879...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