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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生成数据权利配置的学理证成与出路

人工智能生成数据权利配置的学理证成与出路

作     者:李晓宇 

作者机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420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知识产权反公地悲剧的法经济学分析及其治理研究”(项目编号:18BFX163) 广东省社科规划青年项目“智能机器生成数据权益的配置进路”(项目编号:GD21YFX01) 广东法治研究院青年项目“民法典视域下网络平台数据产品的法律定性与保护”(项目编号:234-X5220324) 

出 版 物:《宁夏社会科学》 (NingXia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1年第6期

页      码:90-97页

摘      要:人工智能生成数据的权利配置存在所有者说、设计者说、投资者说、共享说、公共领域说以及人工智能拟制说等不同争论。在科技迭代发展与新型数据产业崛起的背景下,不同的数据利益主体对人工智能生成数据皆有一定的利益诉求。海量碎片化以及多主体的数据权利配置,既会增加数据交易成本、降低数据利用效率,从而导致"反公地悲剧",也会阻碍数据的自由流通,背离大数据时代数据共享的理念。从利益平衡、合理对价、数据类型化以及公有领域保护等角度看,难以僵化地把人工智能生成数据简单分配给某一主体。引入"谱系主义"分析进路以及"场景化"的权利配置模式,将数据权利主体归属问题置于具体场景进行分析,可实现主体利益保护和数据资源利用的平衡,处理好隐私保护和数据开放的关系,达到数据配置市场效益最大化,提升社会整体数据红利,规避"反公地悲剧"。

主 题 词:人工智能生成数据 权利配置 反公地悲剧 谱系主义 利益平衡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核心收录:

D O I:10.3969/j.issn.1002-0292.2021.06.011

馆 藏 号:20310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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