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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音乐史料谬误辨正

《新唐书》音乐史料谬误辨正

作     者:余作胜 刘亚男 

作者机构: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都610106 四川师范大学中国音乐文献研究中心成都610106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音乐文学通史”阶段性成果之一 项目批准号:17ZDA241 

出 版 物:《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 (Art of Music(Journal of the Sha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

年 卷 期:2021年第3期

页      码:128-136页

摘      要:《新唐书》由于书成众手、增事简文等原因,导致谬误较多。前修及时贤已指出该书音乐史料谬误十余处,贡献良多。今又发现此类谬误六处:(1)秦王李世民凯旋长安、用前后部鼓吹不在武德四年六月而在七月,封天策上将、受赐前后部鼓吹及九部乐也不在六月,而在十月;(2)唐太宗陈十部乐送回纥等部首领回蕃不在贞观四年,而在贞观二十一年;(3)唐太宗飨突利失奏《庆善》《破阵乐》及十部乐不在贞观十六年,而在贞观十七年;(4)窦琎未曾任过协律郎,武德九年参与修定雅乐时其官职是秘书监而不是协律郎;(5)仪凤二年韦万石的官职不是太常卿,而是太常少卿;(6)武德初舞人安叱奴所拜官职不是散骑常侍,而是散骑侍郎。这些谬误代相传袭,也误导了今人的研究。现对这些谬误进行考辨,一一正之,对于《新唐书》重新修订及避免继续以讹传讹,都有重要参考价值。

主 题 词:《新唐书》 音乐史料 谬误 考辨 

学科分类:060204[060204] 06[历史学] 060207[060207] 0602[0602] 

D O I:10.19359/j.cn31-1004/j.2021.03.009

馆 藏 号:20310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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