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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工智能的技术效应与应用边界

司法人工智能的技术效应与应用边界

作     者:陈灵峰 

作者机构: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2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民事二审判决书的法官裁判影响因素实证研究”(项目编号:17CFX064)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违约金酌减预测研究”(项目编号:CX201813173) 

出 版 物:《求索》 (Seeker)

年 卷 期:2021年第6期

页      码:182-190页

摘      要:当前,人工智能主要应用于信息的收集与转换、裁判决策辅助和审判监督管理三类司法场景之中。司法人工智能具有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审判质量、规范办案流程之功效。司法人工智能的技术效应存在限度,对内,存有法律内在实质正义实现的隐忧;对外,存在质高量足数据收集的壁垒。究其原因,从法理维度来看,司法理性与技术理性之间的矛盾难获弥合;从实践维度来看,司法工作人员主体性的导向与智能技术的应用难寻平衡;从技术维度来看,机器的算法黑箱障碍难以攻克。基于此,有必要设计优化司法人工智能的应用边界,在基本立场层面,尊重司法价值功效,司法逻辑主导算法逻辑;在路径选择层面,智能辅助人类,强调司法工作人员的主体地位;在技术保障层面,以算法和数据为着力点,改良司法人工智能整体生态。

主 题 词:人工智能 技术效应 司法裁判 司法理性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030106[030106] 081104[081104] 08[工学] 0835[0835] 0811[工学-水利类] 0812[工学-测绘类] 

核心收录:

D O I:10.16059/j.cnki.cn43-1008/c.2021.06.016

馆 藏 号:203106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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