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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制度的适用与完善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制度的适用与完善

作     者:何飞 He Fei

作者机构: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人民司法》 (People's Judicature)

年 卷 期:2022年第1期

页      码:64-67,76页

摘      要:扶养人生活费作为人身损害赔偿的重要项目,对于残疾(死亡)赔偿金具有一定从属性,司法解释将其纳入残疾(死亡)赔偿金范畴并无不妥但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项目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将其在残疾(死亡)赔偿金中予以单列十分必要,且按照司法解释的设计,被扶养人生活费与残疾(死亡)赔偿金累加计入赔偿总额并不会导致侵权人重复赔偿问题就审判实践而言,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制度有必要进一步加以改革和完善,主要是适格被扶养人的范围应予适度调整、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请求权行使主体应予适当扩大、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起算时间应与误工费的计发期间相协调.

主 题 词:人身损害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 侵权人 司法解释 扶养人 请求权行使 赔偿金 起算时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D O I:10.19684/j.cnki.1002-4603.2022.01.009

馆 藏 号:203107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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