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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预售商品不享7日无理由退换货  律师:违反新《消法》

“双十一”预售商品不享7日无理由退换货 律师:违反新《消法》

作     者:张鑫 

出 版 物:《共产党员(河北)》 

年 卷 期:2014年第24期

页      码:28-28页

摘      要:距“双十一”(11月11日)还有半个多月时,许多天猫(网上购物商城)卖家已经在微信、微博中打起广告,称将‘双十一’提前。所谓“提前”,其实就是今年“双十一”天猫推出的预售活动。记者注意到,对于“双十一”预售商品,多数天猫店铺规定不退还定金且不能享受7日无理由退换货。而律师认为,这些条款明显违反了新《消法》。

主 题 词:《消法》 预售 换货 商品 违反 律师 购物商城 退还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D O I:10.14061/j.cnki.cn13-1033/d.2014.24.030

馆 藏 号:203107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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