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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独立的侵权责任法与相邻法域的冲突和协调

论独立的侵权责任法与相邻法域的冲突和协调

作     者:曾祥生 

作者机构:广东商学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 

出 版 物:《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Wuhan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年 卷 期:2010年第63卷第6期

页      码:904-910页

摘      要: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通常是一个整体,每一领域的变化和创新都影响着其相邻领域的法律,而就变化与创新自身的内容和体系设计而言,它也受到相邻法域的限制与影响。独立后的侵权责任法必然给现行法律的秩序与职能划分带来冲击,与相邻领域法律在调整范围上的重合与冲突无可避免。对民事权利的救济是整个社会中多种规范的共同任务,侵权责任法只是权利救济的通则而非全部,担任着普通法的角色;各种权利宣示法中的救济规范同样构成侵权责任法的渊源,成为侵权法的特别法,在各自的领域中发挥着保护民事权利的作用;有关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应本着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规则处理;对于源于违反公法的侵权责任如国家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侵权责任法不应将其排斥在外。

主 题 词:侵权责任法 调整范围 法律适用 冲突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核心收录:

馆 藏 号:20310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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