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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新业态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建构与治理趋势

文化新业态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建构与治理趋势

作     者:王林生 金元浦 WANG Linsheng;JIN Yuanpu

作者机构:北京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北京100101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北京100872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当代影视艺术中的暴力影像批判及其意识形态构建研究”(17C2W003) 

出 版 物:《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Tongji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22年第33卷第1期

页      码:44-55页

摘      要:建构文化新业态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是关乎国家治理互联网文化产业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文化新业态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的提出,意味着互联网平台及其相关文化业态在角色功能、市场地位、管理方式、行业治理效果等方面均发生了重大变化。文化新业态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应包括意识形态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创新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在推进主体责任建构与治理中,其呈现出包容审慎、整体化治理、聚焦音视频产业、关注个人信息过度收集以及重构互联网伦理等特征。破解文化新业态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建构与治理的障碍,需要厘清互联网平台娱乐与导向的安全边界、互联网平台生存与膨胀的成长边界、互联网平台责任与义务的法治边界、互联网平台中立与工具的道德边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 题 词:互联网平台 主体责任 文化新业态 治理 趋势 

学科分类:05[文学]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核心收录:

D O I:10.3969/j.issn.1009-3060.2022.01.006

馆 藏 号:20310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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