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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花艺作品的可版权性

论花艺作品的可版权性

作     者:张俊发 

作者机构: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 

出 版 物:《金陵法律评论》 (Jinling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1年第1期

页      码:260-270页

摘      要:根据著作权法关于美术作品的规定,花艺作品不仅需要满足独创性的要求,而且还需要满足具备一定的审美意义要求。花艺作品的表达有花色、花的线条以及花的种类三种形式,作者可以通过对这些表达形式进行个性化选择来创作出风格迥异的花艺作品,作者的个性化选择行为满足了美术作品的独创性要求。花艺作品的可版权性应当考虑其审美意义。只有花艺师专业的艺术手法使其创作的花艺作品具有了审美意义,此时花艺作品才符合著作权法关于美术作品的规定,具有可版权性。

主 题 词:花艺作品 美术作品 独创性 审美意义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馆 藏 号:20310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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