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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遗产利用中的公共性创设——以济南为例

城市建筑遗产利用中的公共性创设——以济南为例

作     者:季国良 JI Guo-liang

作者机构: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新疆石河子832003 

出 版 物:《东南文化》 (Southeast Culture)

年 卷 期:2015年第4期

页      码:23-27,127-128页

摘      要:公共性是城市建筑遗产的本质属性,但是要在利用中才能实现。在利用建筑遗产时,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创设遗产的公共性:恰当选择利用方式和主题,创造条件实现可达性,做好解说系统、提供完整真实信息以实现可读性,做好环境设计发挥建筑遗产的公共环境效益。济南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为我们在这些方面提供了生动案例。

主 题 词:城市建筑遗产 公共性 遗产利用 济南 

学科分类:05[文学]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核心收录:

D O I:10.3969/j.issn.1001-179X.2015.04.004

馆 藏 号:203108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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