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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对规划调整的补偿责任条款的理解

浅议对规划调整的补偿责任条款的理解

作     者:郑小阳 Zheng Xiaoyang

作者机构:浙江省乐清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出 版 物:《小城镇建设》 (DEVELOPMENT OF SMALL CITIES & TOWNS)

年 卷 期:2008年第26卷第6期

页      码:98-100页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后款规定:“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这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主 题 词:详细规划 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责任 调整 工程设计方案 城乡规划 合法权益 

学科分类:082803[082803] 08[工学] 0828[工学-建筑类] 0833[0833] 

D O I:10.3969/j.issn.1002-8439.2008.06.025

馆 藏 号:20311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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