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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国行政程序证据制度的基本构想

建立我国行政程序证据制度的基本构想

作     者:王维民 WANG Wei-min

作者机构:中国武警学院边防系河北廊坊065000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行宪能力研究"(09BDJ016) 

出 版 物:《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Liaoni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13年第41卷第3期

页      码:113-117页

摘      要:我国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虽有证据上的要求,但其制度和规则主要是套用了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这显然是不妥的。我国需要真正意义上的行政程序证据制度。该制度的立法体例应由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来规定其基本的原则,由单行法律法规规章作补充,规定不同的行政行为的特殊规则;该制度内容设计的基本思路应按照"取证—举证—质证—认证"的程序来设计。

主 题 词: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证据 行政程序证据制度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3[030103] 

D O I:10.16197/j.cnki.lnupse.2013.03.015

馆 藏 号:20311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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