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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决之命题:规制专利恶意诉讼的“路”与“困”——兼评新《专利法》第23条、第62条

未决之命题:规制专利恶意诉讼的“路”与“困”——兼评新《专利法》第23条、第62条

作     者:李晓秋 LI Xiaoqiu

作者机构:重庆大学法学院 

基  金:重庆大学2007年度人文社科青年教师科研启动资助基金(CDSK2007-18)成果 国家留学基金委2007年度"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2007108816)成果 

出 版 物:《学术论坛》 (Academic Forum)

年 卷 期:2010年第33卷第2期

页      码:121-126页

摘      要:专利恶意诉讼制度是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过程中的争议焦点之一。专利法视野下恶意诉讼产生的特殊机理、恶意诉讼认定的困难性、国外规制恶意诉讼的范式决定了新专利法弃用恶意诉讼赔偿条款。现有设计和不侵权确认之诉制度的增设为规制专利恶意诉讼提供了新的框架,但恶意诉讼行为的彻底根治不仅需要法律的对接,也需要诚实信用的社会机制,还需要良好素质的法官队伍。

主 题 词:新《专利法》 恶意诉讼 现有设计 不侵权确认之诉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核心收录:

D O I:10.16524/j.45-1002.2010.02.015

馆 藏 号:20311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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