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收藏
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作     者:陈界融 

作者机构:宁夏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出 版 物:《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年 卷 期:1998年第12期

页      码:7-10页

摘      要:悬赏广告,我国古代就很发达,如缉拿朝庭要犯等。发展到今天,种类繁多,内容奇特。其法律性质,法无明定。1994年天津市受理首例悬赏广告纠纷案。和平区法院认为,广告人的广告行为,是其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应属无效。故驳回行为人李珉的诉讼请求...

主 题 词:悬赏广告 指定行为 行为人 广告人 单独行为说 请求权 广告行为 法律性质 意思表示 诚信原则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7[030107] 

馆 藏 号:203114931...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