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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董事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与判断前提

论董事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与判断前提

作     者:李依怡 

作者机构: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民商法论丛》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2年第73卷第1期

页      码:78-99页

摘      要:建立完善的董事勤勉义务制度是我国当下公司法改革的重点课题,其中的关键性问题在于确定董事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在设计董事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时,应采用人格化标准,该标准需根据个案情形进一步具体化,并考虑董事的个人能力。肇始于美国判例的商业判断规则在鼓励董事合理的冒险行为、避免法官的事后偏见等方面有其独特的制度价值,我国在借鉴该规则时应将其定位为董事违反勤勉义务的免责事由,而非判断标准。此外,勤勉与注意在本质上是对董事行为的要求。在判断董事是否违反勤勉义务时,应首先明确董事有怎样的客观行为义务。对此,可以从理论上将董事行为义务分为三大类——守法义务、管理义务与监督义务,并通过实践与学说不断发展和总结各类义务的具体内容。

主 题 词:董事勤勉义务 商业判断规则 客观行为义务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7[030107] 

馆 藏 号:20311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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