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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平原区地下水累计可恢复超采量评价

海河平原区地下水累计可恢复超采量评价

作     者:刘蓉 赵勇 何鑫 白林 张晓辉 王浩 LIU Rong;ZHAO Yong;HE Xin;BAI Lin;ZHANG Xiaohui;WANG Hao

作者机构:天津大学水利工程仿真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天津300072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38 长安大学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陕西西安710054 河北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050011 

基  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21YFC3200204)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52025093) 国家自然青年基金项目(41701042) 

出 版 物:《水利学报》 (Journal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年 卷 期:2022年第53卷第11期

页      码:1336-1349页

摘      要:地下水累计可恢复超采量评价对于地下水超采态势评判和超采综合治理实施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海河平原区为研究对象,提出超采量评价方法,旨在客观准确评价地下水累计可恢复超采量。针对浅层地下水超采量,提出生态临界水位作为传统“水位动态法”评价浅层地下水超采量的临界水位,据此得到研究区1959—2019年累计浅层超采量为869亿m^(3);针对深层地下水超采量,提出“不可恢复超采量”评价指标,采用地面沉降体积法评价深层地下水超采量,根据地面沉降体积计算深层承压含水层系统压密释水量体积,据此估算1970—2019年深层累计超采量为756亿m^(3);通过建立的一维非线性压密释水数值模型,模拟了深层承压含水层系统压密释水过程,计算得到非弹性压密释水量,评估研究区累计不可恢复超采量为558亿m^(3)。因此本文认为,自1960年代以来,海河平原区地下水浅层和深层累计超采量1625亿m^(3),其中可恢复的超采量仅为1067亿m^(3)。该研究结果可为未来地下水回补水量和南水北调规划调水量的确定提供参考。

主 题 词:海河平原区 地下水超采量 浅层地下水 深层地下水 

学科分类:08[工学] 081501[081501] 0815[工学-矿业类] 

核心收录:

D O I:10.13243∕j.cnki.slxb.20210979

馆 藏 号:20311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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