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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广告法律地位探析

商品房预售广告法律地位探析

作     者:冯靓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消费导刊》 (Consume Guide)

年 卷 期:2009年第13期

页      码:123-123页

摘      要:关于普通的商品房预售广告,我国立法以及主流学说认为是要约邀请,而对于达到一定条件的商品房预售广告,我国立法将其认定为要约。基于对传统的要约的理论的理解与把握,本文认为这类可能进入交易合同的商品房预售广告,既非要约又非要约邀请,而是一种先契约的承诺,形式上应当向不特定的受众发出,内容上应当具体明确,并且对合同的最终订立有重大影响。

主 题 词:商品房预售广告 要约 要约邀请 先契约承诺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7[030107] 030103[030103] 

馆 藏 号:203115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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