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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鹿特丹规则对国际多式联运法律的统一

论鹿特丹规则对国际多式联运法律的统一

作     者:闻银玲 

作者机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5 

基  金:2011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师科研基金项目-鹿特丹规则研究(J-11023)的成果 

出 版 物:《中国水运(下半月)》 (China Water Transport)

年 卷 期:2012年第12卷第8期

页      码:24-26页

摘      要:鹿特丹规则是一部包括海运在内的门到门的多式联运公约。鹿特丹规则公约的可接受性和统一性,在多式联运问题上采用了统一责任制和网状责任制的折中,采用了最小网状责任制下的统一赔偿制度,并为此设计了海运履约方制度,协调了与其他强制性单式公约间的冲突,最大程度地适用了鹿特丹规则。

主 题 词:鹿特丹规则 门到门 多式联运 网状责任制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02[经济学-财政学类] 02[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020205[020205] 08[工学] 082303[082303] 0823[工学-农业工程类] 

D O I:10.3969/j.issn.1006-7973-C.2012.08.013

馆 藏 号:20311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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