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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延长拘留期限应如何办理手续

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延长拘留期限应如何办理手续

出 版 物:《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年 卷 期:2006年第07X期

页      码:63-64页

摘      要:编辑同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由于缺乏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实践中办理自侦案件需要延长决定逮捕时间时,经常遇到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决定延长期间应经过何种审批手续;二是决定延长后应如何履行告知手续。请问,对此应如何处理,在缺乏统一规定的情况下地方检察机关能否自行设计使用相关文书?

主 题 词:办理手续 自侦案件 延长 犯罪侦查 拘留 期限 职务 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 特殊情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6[030106] 

馆 藏 号:2031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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