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论电视传播的受众主体观念与服务意识 收藏
论电视传播的受众主体观念与服务意识

论电视传播的受众主体观念与服务意识

作     者:吕萌 

作者机构:安徽大学中文系 

出 版 物:《江淮论坛》 (Jiang-huai Tribune)

年 卷 期:1996年第3期

页      码:105-109页

摘      要:现代社会是信息的社会,大众传播媒介竞争激烈。作为接受对象的每个个体,都位于大众传播的中心,使受众的个体乐于接受是信息传播的基本条件。电视传播要想在众多的大众传播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吸引更广泛的受众,必须树立牢固的受众主体观念和传播的服务意识。本文试就这个问题作一论述。受众是传播的重心受众,大众传播的对象,为信息传播过程中接收的主体,电视传播中指电视观众。他们是传播的重心。受众是电视传播的接收者,信息传播的目的地。无论传播者提供什么信息,信息所包孕的社会的、文化的,伦理的和艺术的内涵,只有在受众的接受过程中才能被理解,并得以实现其价值。当然,这种接受具有强烈的选择性。传播学的早期理论曾认为,传播象

主 题 词:电视传播 主体观念 受众 电视节目 观众服务 服务意识 人际传播 大众传播 心理结构 电视观众 

学科分类:050302[050302] 05[文学]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核心收录:

D O I:10.16064/j.cnki.cn34-1003/g0.1996.03.021

馆 藏 号:203117705...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