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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完善——基于检察机关的视角

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完善——基于检察机关的视角

作     者:崔凯 CUI Kai

作者机构: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205 

基  金:湖北经济学院青年基金项目(XJ201105) 湖北水事研究中心基地项目(2011B002) 

出 版 物:《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年 卷 期:2013年第11卷第2期

页      码:107-113页

摘      要: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是行使民行检察职能的重要内容,该项工作的开展不能脱离检察机关民行工作的大局。我国不少学者在设计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时赋予了其过多的诉讼责任,忽视了检察机关民行检察职能的实际工作状态,这已经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当前,检察机关可以是参与环境诉讼的主力,但从长远来看应当充分发挥其他诉讼主体的诉讼作用。

主 题 词:民行职能 环境诉讼 检察机关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6[030106] 

D O I:10.3969/j.issn.1672-626x.2013.02.019

馆 藏 号:20311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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