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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代言明星将“连坐”  连带责任不分主次

虚假广告代言明星将“连坐” 连带责任不分主次

出 版 物:《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Guangxi Quality Supervision Guide Periodical)

年 卷 期:2013年第11期

页      码:37-37页

摘      要:针对虚假广告充斥电视节目、明星代言产品屡现问题的情况,新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出相应规定,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和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将负连带责任。近年来,虚假广告成为社会生活中的“毒瘤”,消费者面临的不只是被忽悠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问题,一些食品、药品的假广告甚至危及人的生命。

主 题 词:虚假广告 连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明星 电视节目 社会生活 经济损失 

学科分类:050302[050302] 1305[艺术学-设计学类] 13[艺术学] 05[文学]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馆 藏 号:2031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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