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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GP”模式下基金合伙协议条款设计

“双GP”模式下基金合伙协议条款设计

作     者:狄朝平 陈鑫 

作者机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上海)事务所 

出 版 物:《商界(评论)》 (Review)

年 卷 期:2022年第7期

页      码:22-27页

摘      要:产业基金作为近年来我国股权投资市场机构LP的代表,是各家管理人持续关注的重点。本文将为大家分享,双GP模式下基金的合伙协议条款设计。双GP模式下的基金架构什么是双CP模式?在典型的有限合伙制基金中,通常由基金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即“GP”)并兼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但当前,双GP模式在基金实务中已屡见不鲜,双GP模式能够有效地发挥各方的潜在资源,照顾各方的利益诉求,平衡基金的权力架构,成为新团队在组建基金过程中重要的优选模式。

主 题 词:条款设计 基金管理人 产业基金 普通合伙人 优选模式 有限合伙制 股权投资 合伙协议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财政学类]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020204[020204] 

馆 藏 号:20311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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