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使用暂行办法
出 版 物:《新法规月刊》 (New Law and Reglations Monthly)
年 卷 期:1999年第3期
页 码:19-19页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条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除悬挂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外,还可悬挂和使用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为实施基本法的规定,特制定区旗、区徽使用暂行办法。 第一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象征和标志,应当予以尊重和爱护。
主 题 词: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区旗 区徽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暂行办法 可悬挂 商业广告 处理原则 象征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1[030101]
馆 藏 号:203118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