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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预告期的问题与出路——兼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

解雇预告期的问题与出路——兼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

作     者:郝晶 Hao Jing

作者机构:广东培正学院法学系广东广州510830 

基  金: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共建课题"解雇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以广州市企业为考察中心"(项目编号:2012GJ51)阶段性研究成果 

出 版 物:《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Labor Relations)

年 卷 期:2013年第27卷第1期

页      码:42-46页

摘      要: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相关公约和许多国家的立法,在无过错解雇中,雇主解雇雇员必须经过一定的解雇预告期,而解雇预告期的具体期间大多没有统一规定,需要考虑雇员的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再就业难度等复杂因素。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相关规定过于简单并存在缺陷,且替代性的"代通知金"的立法设计在司法实践中也会弱化解雇预告制度的维权功能。当前应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建立既具有可操作性又能保障雇员切身权益的法律规则。

主 题 词:解雇预告 预告期 解雇保护 规则设计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D O I:10.3969/j.issn.1673-2375.2013.01.010

馆 藏 号:203119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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