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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法律教育的人文价值

浅论法律教育的人文价值

作     者:蔺宇哲 

作者机构: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出 版 物:《教育艺术》 (Education Art)

年 卷 期:2007年第8期

页      码:45-46页

摘      要:一、法律教育是以人为本的教育活动 法律教育,是以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法律角色为主要目的。法律角色,是指从事与法律有关工作的人员的总称.主要包括法律家(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家(法学研究人员和教师)。法律角色对于实现法律所蕴含的“自由、平等、人权、民主、正义”等代表人类情感与信仰的价值在社会体系中的实现具有主导作用。因此,法律教育既具备一般意义上的教育活动的特征——以人为本,

主 题 词:法律教育 人文价值 法律角色 教育活动 以人为本 社会体系 研究人员 人类情感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1[030101] 

D O I:10.3969/j.issn.1002-2821.2007.08.036

馆 藏 号:2031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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