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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我国艺术法体系的构想

确立我国艺术法体系的构想

作     者:刘国林 

出 版 物:《美术》 (Art Magazine)

年 卷 期:1989年第5期

页      码:58-61页

摘      要:从艺术立法史来看,艺术立法经过了漫长的演变过程。最初,德、法、美、日、英、意、西、瑞典等绝大多数国家都以宪法形式确立公民的创作自由权,以此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主 题 词:艺术法 艺术创作 文化财富 损害事实 文化事务 保护期限 社会价值 恢复名誉 拍卖成交 法律责任 

学科分类:1304[艺术学-美术学类] 13[艺术学] 

核心收录:

D O I:10.13864/j.cnki.cn11-1311/j.1989.05.018

馆 藏 号:20312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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