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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文化视角下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建构

乡土文化视角下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建构

作     者:吴俊廷 Wu Junting

作者机构:湖南大学法学院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自然资源权利配置研究”(15ZDB176)的阶段性成果 

出 版 物:《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Research on Real Estate Law of China)

年 卷 期:2022年第26卷第2期

页      码:102-118页

摘      要: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倾向,不是全面“资本下乡”,而是“适度”放活财产权,宅基地市场不应面向所有市场主体。从乡土文化视角看,乡土成员与农村集体脉脉相通,宅基地使用权主体资格扩展至乡土成员,既能达到“放活”的引资效果,又能保障“适度”的开放秩序,还能助力本地的乡村振兴。这种设计的本质是尊重农村集体的意愿与文化传统,契合现行规范体系的精神。宅基地“三权分置”体系是所有权—公法债权—用益物权构架,分置后的宅基地使用权已剥离人格专属性,无须再设计次级用益物权或物权化债权。只是应法政策要求,对于集体成员与乡土成员,新使用权应构造不同的取得方式、期限及流转条件。在规范设计上,“三权分置”制度宜按公私法接轨理念配置规范,以实现制度的科学性;乡土成员规范应构建从原则至规则的多层次规范体系,以适应各地民情,并留足政策调整空间;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应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以避免相关政策落空。

主 题 词:宅基地 三权分置 乡土成员 权利体系 规范设计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类] 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3[030103] 120405[120405] 

馆 藏 号:20312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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