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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15年后:分阶段减排政策与“绿色悖论”问题

《京都》15年后:分阶段减排政策与“绿色悖论”问题

作     者:李程宇 LI Cheng-yu

作者机构: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上海200433 

基  金: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内蒙古企业环保投资效率内部审计评价体系及应用研究"(编号:2014C11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百优培育项目"中国推进低碳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研究"(编号:2013YB0201) 

出 版 物:《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hina Population,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年 卷 期:2015年第25卷第1期

页      码:1-8页

摘      要:低碳经济的政策分析,通常囿于单一国家层面的局部均衡结果,较少考虑到全球整体行动的外部影响,但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建立以来的全球一致减排行动,却产生了一些意料之外的负面效果。本文通过梳理《京都议定书》签订以来,全球低碳经济合作中遇到的新挑战,以及碳交易市场的建设状况,采用制度分析与新古典框架下的市场均衡分析方法,讨论了全球一致减排行动所触发的"绿色悖论"问题。研究发现,造成"绿色悖论"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国际合作存在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京都议定书》及其关键性的附件一,将重点放在如何限制发达工业国的减排设计上,但却忽视了发展中国家在协议期内有可能出现的增排问题,以及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污染转移的碳泄漏等问题;另一方面,当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征税、以及对其替代品进行补贴时,将会导致在当前期对于化石能源的加速开采,并可能导致对同时期的化石燃料替代品的其他可再生资源的开采速度也大幅度加快,造成了在双重加速开采下的全球绿色福利损失以及CO2排放量的急剧升高,化石能源消费与温室气体排放面临到比协议签署前更为严峻,甚至与全球合作减排框架的设计初衷相悖的结果。研究结果表明,非全局性的减排公约和分阶段的减排政策,是造成"绿色悖论"现象的重要条件,缺少了大量发展中国家和一些重要工业国的缔约,使得负面的环境外部性难以克服;同时,减排任务和责任有所区别的分阶段设计,会把在未来行动期内可预见到的更高地化石能源使用成本转嫁到当前的行动期,造成短时间内资源与环境的迅速破坏。但本文的研究也表明,社会最优经济与对可再生能源进行补贴是克服"绿色悖论"现象的两条可行路径,且需要有与其相匹配的政府政策的支持。由此,本文的主要政策建议是,中国需要加强在国际气候公约中的影响力,提升自身话语权;以碳税政策作为发展低碳经济制度设计的主要政策工具;加快技术进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对于可再生能源研发进行补贴;根据国情不断优化碳税税率,并适时调整与其相匹配的新能源补贴等相关政策。

主 题 词:京都议定书 碳交易 绿色悖论 治理机制 碳税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财政学类] 120204[120204]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类]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020206[020206] 0201[经济学-经济学类] 020106[020106] 030206[030206] 020202[020202] 

核心收录:

D O I:10.3969/j.issn.1002-2104.2015.01.001

馆 藏 号:20312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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