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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俞秀松故居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23〕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俞秀松故居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23〕9号)

作     者: 

作者机构:浙江省人民政府 

出 版 物:《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

年 卷 期:2023年第6期

页      码:32-33页

摘      要:诸暨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俞秀松故居东侧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诸政〔2022〕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俞秀松故居保护范围内开展环境整治工程。二、你市要指导工程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方案开展施工,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究提出保护措施。

主 题 词:工程设计方案 俞秀松 原则同意 浙江省人民政府 文物遗存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措施 故居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类] 03[法学] 030204[030204] 08[工学] 083304[083304] 0833[0833] 

馆 藏 号:20312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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