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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央权力与香港司法权的衔接

论中央权力与香港司法权的衔接

作     者:黄志勇 孔梓娜 

作者机构:暨南大学法学院 暨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管理中心 

出 版 物:《特区经济》 (Special Zone Economy)

年 卷 期:2014年第6期

页      码:31-33页

摘      要:在新的宪政体制下,香港特区的司法权独立于中央国家的司法权,与内地的法院系统不存在任何组织或权力关系。内地和香港都独立地行使着各自的司法权力,为维护国家整体的制度秩序,权力之间的衔接难免会出现问题,如某一方不履行应尽的义务、不适当地扩大了自身的权力、双方意见存在分歧等。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两地间不同的法律制度、法律观念产生的分歧,制度设计的不足以及经济政治因素的掺杂,而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在基本法设计时,中央放弃了对香港的司法管治权。笔者通过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希望能提出一些对实践有所裨益的建议。

主 题 词:中央 香港特区 司法权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3[030103] 

馆 藏 号:20312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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