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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艺术院校修订戏剧类专业教学方案工作研讨会在我院召开

全国高等艺术院校修订戏剧类专业教学方案工作研讨会在我院召开

出 版 物:《戏剧艺术》 (Theatre Arts)

年 卷 期:1992年第4期

页      码:146-146页

摘      要:十一月十八日至二十日,由文化部教科司召集,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新疆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参加的“全国高等艺术院校修订戏剧类专业教学方案工作研讨会”在我院召开。文化部教科司副司长陶纯孝、中央戏剧学院院长徐晓钟、副院长何炳珠、上海戏剧学院院长胡妙胜、副院长荣广润、新疆艺术学院副院长石泓,以及上述院校各系系主任、教务处负责人等出席了会议。会议根据国家教委关于专业目录修订的新精神,对戏剧类专业本科的教学方案进行了具体的讨论和修订。这些专业包括:戏剧表演、戏剧导演、戏剧学、剧作、舞台美术设计、服装和化妆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演出音响设计共八项。代表们一致认为,作为高等艺术院校的教学方案,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主 题 词:教学方案 高等艺术院校 艺术学院 工作研讨 戏剧表演 戏剧学 修订 副院长 学院院长 专业本科 

学科分类:1303[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 13[艺术学] 

核心收录:

馆 藏 号:20312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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