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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书像论”的理由

“文学书像论”的理由

作     者:赵宪章 Zhao Xianzhang

作者机构: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文艺美学中心“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文学书像论资料整理与研究”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22JJD750032 

出 版 物:《当代文坛》 (Contemporary Literary Criticism)

年 卷 期:2023年第6期

页      码:15-25页

摘      要:文学书像不同于画像等一般文学图像,并不是对物的直接摹仿,而是一种特别的书写比象。“比象”是中国书论的主要修辞格,同时也表征了整个书法艺术的思维特点,实质是语象被书写所比象,从而导致文学与书像密不可分,确立了“文学书像论”的哲学基础。就理论场域而言,书写使语言成为了可见的,文学书像论之现象学书学观因此而生,并由此衍生出该场域的“图底关系”方法。至于书像本体,即“文学的书像”,作为该场域的基本对象,也是“文学书像论”的重点和难点,属于有待不断开拓的新论域。

主 题 词:文学 书像 摹仿 比象 

学科分类:0501[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05[文学] 050101[050101] 

核心收录:

D O I:10.19290/j.cnki.51-1076/i.2023.06.004

馆 藏 号:20312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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