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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艺术作品“阶层式”保护模式研究——兼评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第157号

实用艺术作品“阶层式”保护模式研究——兼评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第157号

作     者:冯晓青 范臻 Feng Xiaoqing;Fan Zhen

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北京元合律师事务所北京100020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知识产权公共领域问题研究”(17ZDA139) 

出 版 物:《科技与法律(中英文)》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Chinese-English Version))

年 卷 期:2024年第1期

页      码:11-21页

摘      要:仅依赖“思想—表达二分法”处理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问题显得捉襟见肘。我国传统著作权法以文字作品为核心,其评价体系面对美术类作品时略显不足,嵌套在实用性与艺术性共生的实用艺术作品之上更显乏力。实用艺术作品以实用性为前提,以艺术性为核心,具有独立作为一类作品的逻辑自洽性与实践可行性。司法实践中,应当在“思想—表达二分法”的基础上引入“技术—艺术二分法”,采取“阶层式”的递进模式,对其中的可版权部分进行识别与保护。

主 题 词:实用艺术作品 美术作品 实用性 艺术性 技术—艺术二分法 公共领域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D O I:10.19685/j.cnki.cn11-2922/n.2024.01.002

馆 藏 号:20312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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