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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庭审直播主体辨析与内容规制

微博庭审直播主体辨析与内容规制

作     者:刘义昆 王江涛 

作者机构:中国地质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基  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政务微博的发展前景与运行策略"(CUGW120215)的部分成果 

出 版 物:《中国出版》 (China Publishing Journal)

年 卷 期:2015年第12期

页      码:33-37页

摘      要:媒体和法院作为微博庭审直播主体有着各自的优势,媒体是沟通群众的天然纽带,是监督司法的强有力平台,而法院对直播内容本身有着最权威的解读,对直播活动负有最直接的责任。微博庭审直播应以文字为主,适当辅以图片、音视频素材,将庭审现场全方位展现,同时控制可能出现的不良影响。在媒体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应该发挥互联网思维,使微博庭审直播成为推动司法公正公开的有力工具。

主 题 词:微博 庭审直播 司法监督 司法公开 

学科分类:050302[050302] 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5[文学] 030106[030106]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核心收录:

D O I:10.3969/j.issn.1002-4166.2015.12.008

馆 藏 号:203125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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