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公共性算法制度建构的技术联结逻辑及其调适——以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参与... 收藏
公共性算法制度建构的技术联结逻辑及其调适——以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参与数字政府建设为例

公共性算法制度建构的技术联结逻辑及其调适——以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参与数字政府建设为例

作     者:高健 张宸瑜 Gao Jian

作者机构:绍兴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绍兴312000 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37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长春130117 

基  金: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江苏青少年网络使用及社会交往风险防范实证研究”(2022SJZD079)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2023年度立项课题“青少年网络使用及社会交往风险防范实证研究”(2023B34) 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度科研重点项目“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青年化阐释的效果评价研究”(2023SK009) 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校思想政治课的内在逻辑研究”(145381) 

出 版 物:《湖北社会科学》 (Hubei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4年第4期

页      码:56-69页

摘      要:公共治理领域广泛运用的算法工具推动了公共性算法的制度建设需求的产生。从治理角度而言,使用算法工具有助于规避传统政府决策的风险、提高政府运转效率,弥补传统政府监管的不足。公共性算法对公共治理的技术逻辑在于,首先通过语言训练为算法实践提供数据基础,然后借助其人机交互功能解决实际社会问题,最终实现公共利益。在构建公共性算法的制度时,需要从技术、伦理、法律等多个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引导公共性算法在辅助公权力主体进行治理过程中走向良性发展轨道。具体而言,在算法准入方面,需要确立公共性算法的实际边界;在算法设计中,应注入社会核心价值以增强算法工具的能力;在实际应用中,需防止滥用权力以保障权利安全;在司法裁判方面,需要司法机构确定公共性算法运行的实际边界,并切实保障治理对象的法定权益;最后,在算法监督方面,必须限制数据利用以维护公共秩序。

主 题 词:公共性算法 生成式人工智能 ChatGPT 数字政府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类] 120401[120401]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081104[081104] 08[工学] 0835[0835] 0811[工学-水利类] 0812[工学-测绘类] 

D O I:10.13660/j.cnki.42-1112/c.016299

馆 藏 号:203128564...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