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我国行政复议管辖制度研究 收藏
我国行政复议管辖制度研究

我国行政复议管辖制度研究

作     者:刘恒 陆艳 

作者机构: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山大学法学院行政诉讼法专业研究生 

出 版 物:《广东法学》 (Guangdong Law Science)

年 卷 期:2004年第1期

页      码:12-17页

摘      要:行政复议管辖问题是整个行政复议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对行政复议的实施起着重要的作用。从1990年行政复议条例的制定到1999年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管辖制度的修改,最终形成现在的“块块管辖为主,条条管辖为辅”的选择管辖制度模式。经过几年的实践运行,这一管辖模式仍然暴露出其固有的缺陷,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为了改变目前这种局面,有必要重新对复议管辖制度进行探讨。现行行政复议管辖制度存在三个突出的问题:一是部门管辖存在的不利影响无法消除;二是选择管辖的制度设计缺乏理论和法律依据,实施效果有限;三是“自我管辖”制度违反古老法谚。对此笔者提出两点建议:一、实现行政复议司法化,成立独立的行政复议机构,由专门、独立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行政复议案件。二、在现行的行政复议制度上应该对行政复议管辖作两点调整:取消选择管辖、缩小自我管辖的范围。

主 题 词:行政复议 管辖制度 中国 自我管辖 具体行政行为 管辖模式 复议机关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6[030106] 

馆 藏 号:203135170...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