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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作为符号的文字与主体精神

书法艺术——作为符号的文字与主体精神

作     者:周俊杰 

出 版 物:《中国书画》 (Chinese Painting & Calligraphy)

年 卷 期:2006年第1期

页      码:173-174页

摘      要:在所有的文学艺术门类中,以文字作为艺术语言的,大概只有文学与书法。文学中的诗词歌赋、小说、剧本,均是通过文字的组合排列而构成。但这些文学形式,所取的是文字中的"义",每个字,每个由字组成的词,都是现实中的事和物通过主体思维意义和情境的表达。我们认识汉字者看到"桌"字,并不仅仅看到的是一些以线组成后的平面构成,尽管它的组合很抽象,也可以说是一种线的纵横的排列。我们一眼看到它时,很快在脑子中反映出自己所常用或曾见到过的所有桌子的立体形象。由抽象线的排列到通过主体从眼到脑的接受、转化,这便是文字所以能成为文学描写后给阅读者以重新塑造成形象的可能性根据。不同的人在看到同一"桌"字时,在脑子中所形成的映像是不同的。

主 题 词:艺术语言 立体形象 平面构成 组合排列 诗词歌赋 孙过庭 书谱 鸟虫书 字法 祭侄稿 

学科分类:1304[艺术学-美术学类] 13[艺术学] 

馆 藏 号:203136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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