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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伦理与公共生活领域的塑造

制度伦理与公共生活领域的塑造

作     者:彭定光 Peng Dingguang

作者机构: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 

基  金: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政府的道德责任及其限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10AZX005 2009年度湖南省社科规划课题"当代社会的制度伦理基础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09JD31 2007年度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寻找公共生活的道德基础--制度伦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07A045 

出 版 物:《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Marxism & Reality)

年 卷 期:2011年第63卷第1期

页      码:82-88页

摘      要:公共生活领域既不是市民社会,又不是国家、公共组织或者公共场所,而是一定社会共同体的人们为了该共同体的生存发展而进行的处理其公共事务的共同活动。它既需要塑造,又具有塑造的可能性和动力。公共生活领域的塑造由于是一个追求道德合理性的过程,因而离不开道德。这种道德只能内生于公共生活领域,不能来自公共生活领域之外。该领域的塑造是由合理的制度来保障所决定的,因此,制度伦理成为了公共生活领域得以塑造的道德基础。制度伦理包括制度设计伦理和制度运行伦理,前者偏重公共生活领域塑造的合理性,后者偏重公共生活领域塑造的有效性。

主 题 词:公共生活领域 塑造 制度伦理 

学科分类:030505[030505] 03[法学]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核心收录:

D O I:10.15894/j.cnki.cn11-3040/a.2011.01.036

馆 藏 号:20313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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