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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m的立法博弈——欧盟和美国体制的差异

Spam的立法博弈——欧盟和美国体制的差异

作     者:陈健 

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出 版 物:《信息网络安全》 (Netinfo Security)

年 卷 期:2005年第12期

页      码:30-33页

摘      要:Spam立法的国际努力正如互联网之父,MCI高级副总裁Vint Cerf所说的 垃圾邮件是对互联网上电子邮件和新闻组的滥用.它可以干扰公共服务器的运作,更不用说对私人电子邮件系统的干扰.垃圾邮件发出者实际上占有了使用者和服务者的资源,而没有任何补偿和任何授权. 垃圾邮件不是简单地由用户按 删除 键删除邮件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垃圾邮件实际上将广告成本从广告业者转稼到接收者.广告发送者可以用相当少的操作成本发送大量的垃圾邮件,但这却导致个人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用大量时间和无数金钱、额外的雇员费用、新置设备装置、消耗的生产效率以及失去的商业机会,来进行应付和处理.

主 题 词:Spam 电子邮件系统 垃圾邮件 体制 美国 欧盟 博弈 立法 操作成本 服务提供者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3[030103] 

D O I:10.3969/j.issn.1671-1122.2005.12.012

馆 藏 号:20313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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