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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悬赏金案留下的法律思考

涉外悬赏金案留下的法律思考

作     者:浦增平 许伟基 

出 版 物:《政治与法律》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1993年第2期

页      码:61-63页

摘      要:1990年9月27日,巴拿马籍货船“乔伊斯”(JOYCE) 满载价值280万美元的橡胶、鱼粉等货物离开泰国宋卡 (SONGKLHA) 港起航,驶向新加坡港。数日后,该船从马来西亚发出一份电传称主机损坏,需要停泊修理。之后,便去向不明,渺无音信。泰国黄春发有限公司及其十三家公司曾委托该轮承运货物,当得知该船未能预期到达后,便去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等处查询。未果,遂向泰国外交部、商业部、工业部及最高警察当局报案,他们认为有诈。由于该船部分货物已在泰国新罕布什尔保险公司投保,于是该保险公司在10月12日通过传真给曼谷法律处集·萱吻先生。

主 题 词:悬赏广告 乔伊斯 人民保险公司 悬赏金 指定行为 马来西亚 广告人 泰国 请求权 货物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类] 030101[030101] 030201[030201] 

核心收录:

D O I:10.15984/j.cnki.1005-9512.1993.02.022

馆 藏 号:20313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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